捐款回赠与资料交流的具体事宜 |
|
作者:戏迷知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 23:22:41 |
|
玲珑珍藏的资料,只为抢救整理残存视频资料,非做赢利目的,部分资料的捐款回赠也是为了继续筹集资金维持网站发展与资料再搜集整理。另外:本部所整理资料都为未出版物,虽有剧名相同,但为不同版本。
捐款的回赠与免费资料交换 ()
一、捐款的回赠
目前网络运转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短缺,这点对主持戏曲网络的人来说更是犹为突出,这是摆放在所有网络人面前的问题。我们作为新建立的网络也不例外,要使得网络能正常运转,使得戏曲资料的搜集整理能正常维持,使得一些为久别舞台的老艺术家抢救录象工作能顺利进行,本网特实行捐款,但与其他捐款不同的是,我们将采取捐款回赠形式,即:收到您自愿支持本网的发展性捐款后,我们将从玲珑珍藏的目录里(或者由您自己来决定)选择一些资料回赠给您,作为纪念。
为便于统一,我们根据综合成本,并考虑到大家的热忱与能力,拟订了捐款的最低核算标准,对超过100元的,由原先的每盘15元,降低到2盘25元(继续免邮费)。低于100元捐款暂时维持15元的免邮费价格,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二、资料交换 1、资料交换主要是保存于录象与录音带上的戏曲资料,包括 A、没有在大陆出版过VCD形式的戏曲影象资料(港台及国外出版的资料除外); B、自己已由录象带资料转录好的VCD资料; C、自己录制的戏曲资料等 D、录制的录音节目等 F、已退流通的在国内出版过的VCD形式的戏曲影象资料 2、光盘资料交换为1:1方式免费交换,但对有私有特殊标记的资料不再接受交换。 3、戏迷朋友提供的戏曲录象录音资料,我们将免费转录并赠送一套该剧的数码资料,同时将原带归还; 4、提供的VCD、CD、MP3数码光盘,根据情况而确定交换事宜。 5、所交换资料将根据提供者的意见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不参与赠品、可赠品使用 6、请如实说明资料的情况。 7、鉴于目前网络和现实的一些状况,也为了能继续搜集整理,对一些资料,特增设只用于免费交换的资料目录。 8、交换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议。
三、特别说明: 1、本部提供资料版权归原录制单位所有 2、我们所提供的资料,只做戏迷之间的交流、交换,不得做商业目以及全剧影象上传网络。因此所引起的纠纷由当事者负责,本部概不承担。 3、因精力有限、资金有限,为降低成本,只对少量珍贵资料做调整口型等技术处理,部分资料暂时不做技术处理。 4、鉴于目前情况,本部制作资料有少部分资料做增设标记处理外,将不再做任何标记添加,以前的标记也是不影响图象美观以及少而精为主。 5、所刻录光盘,除去特殊情况的,一律满盘刻录,即:以能刻录在1盘上的绝对不使用多盘的原则,以不浪费光盘空间。 6、如果我们所提供的光盘,出现马赛克或破损之类的事情,请及时跟我们联系处理。 7、在见到资料或捐款后,开始制作交流的资料,资料少的会在三日内邮寄回去,资料多的,或遇特殊情况,会稍微晚点邮寄。
六、捐款与联系地址: 邮局汇款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宜白路富宜里6号楼2门201室,刘鸿麟,邮编:300402(属市区)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OICQ:9082114(戏迷知音) |
文章录入:戏迷知音 责任编辑:戏迷知音 |
|
上一篇文章: 玲珑珍藏目录已经整理完毕
下一篇文章: 资料整理的简要说明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