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还有断断续续的一些评论,但《老枪手遇到无赖兵》的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了,这个事件之后,留给我们很多的反思。
首先,老枪手、镜花枝等人的遭遇,相信那些最早整理资料的人们都经历过的,只不过是通过这个事件更加明了了,这个事件暴露了一些人的本质,真的很让人很寒心。
老枪手等一些朋友本来是很开通的,他们并没有什么保守意识,只是希望能多一些有意义的工作,把自己辛苦的收藏拿出来与大家共享,让更多人领略戏曲的魅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哪些二十几岁的新生力量的加入,使得这个领域逐渐地变味了,一些人总是爱把经给念歪了,使得哪些早年就热衷于资料整理者,也就变得不得已而为之了。
最初涉足戏曲领域的几年,我也是从事着录音录像搜集的事情,但也或多或少地遇到过一些录音资料的纠纷,后来就很快地调整了思路,主要是考虑到了像老枪手等人已经搜集很多资料了,我也就没必要再去费精力整理了,所以也就不再涉足这个领域了,也是因为许多资料都已见于网络,而当年所录存的几十盘录音带也就懒得再去转录了,至今依然静静地躺在哪。
对于京剧之外的录像资料整理,我也是只捡自己喜欢的而已,一来一些地方戏曲艺所值得保留的资料很少,二来也谦让一下别人。所以即使是每次制作的经典视频片段节目,也是以京剧为主的。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搜集录音资料和搜集的评剧等地方戏录像资料很少的原因之一。
对于录像整理,我的原则是原原本本,实实在在。我整理资料除去早期试验的几个外,我是全部不加自己的图标,因为我觉得既然给予大家了,就应该原原本本地给予,又何必去费很多时间加盖自己的图标而破坏了资料的美观,或是做些其他手脚呢?所以没有什么必要,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我还会如此。
曾与朋友说过,网络上90%的老唱片录音资料,都是出自于老枪手等人之手,也与朋友开玩笑地说过,录像资料没有70%,也有一半是出自我手。我并不反对共享,一些人以各种方式得到资料,这其中不乏一些人使用了坑蒙拐骗的手段,我也没有介意大家的刻录交流,更没有对一些人私下传刻的行为发表过微词,我始终觉得这也是件好事。但有些人不管是什么资料,都拿来网络共享,就有些太盲目了,还有一些人以此为底牌作为炫耀的资本,使得一些人走入了误区,怀着不同的目的去寻找资料,完全成为了资料的“奴隶”,这种心态只能会使这个领域越来越混乱。
其次,对主张资料共享的人,特别是那些闹的最欢的人,无非是两种,一种是本身就没什么资料,又不想做任何的付出,就指望着别人上传到网络共享或是从别人哪以各种手段拷贝来,这拨人以80后居多;还有一种人是自己有资料,却从来没有或很少传几个,以此来套更多的东西,他们也在这起哄支持着共享,无非是鼓动着别人把东西拿出来共享,把自己的东西视为宝贝收藏着。
尽管是大家都争论半天了,支持和反对共享的人都各抒己见了,在我看来其实无非就是一个“度”的问题,我不反对资料的网路共享,这会从一个更广阔的角度去弘扬戏曲艺术,但凡是都应有个度,都应该遵循游戏规则,还是哪句话“毕竟梨园圈有些事情还不好说”,不要因为盲目和热心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更何况是哪些怀有不同目的的人。
再有,就是通过这个事情,也挑战了人的道德底线。中国历来是以“仁义礼智信”为修身根本的,但这种道德规范,越来越被人们所淡化了。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就是一个诚信的问题。既然人家给予了,就是相信,而被授予方,如中间有变故了,如果联系不上尚有情可原,但在能联系到的情况下,打声招呼,征求一下意见也未尝不可。有些人却不然,千方百计地得到了资料,把什么承诺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为了能换到其他“宝贝”东西,为了能显示自己的独能,就什么也不管不顾了。
有时我也把人和事都想的很单纯,总是多替别人去想,总是碍于人情面子,所以总会上当受骗,再有我始终没把这些资料当成什么宝贝,所以也就能有那么多未加自己标记的,在别人看来是珍贵的资料散落出去了。不藏拙地说,我在以前的运作上也有过过失,但从今而起,应该不会了。如果再遇到变故的话,且能联系到当事人的情况下,我会事先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联系不上的再另当别论。
最后一点,就是网络的共享,助长和养成了一些人不劳而获的意识,在他们看来,资料搜集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可以很轻松地得到,但事实却非如此,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钱不是万能的”,不要觉得这多低俗,正如老枪手所说“即使你有钱,人家也未必会给你”,这里包含很许多朋友之间的情分与信誉在里面的。一些人骂我,也是因为我没有白送他们东西,或是没有满足他们的私欲,或是破坏了他们的手里“宝贝”的收藏价值,也不排除一些人嫉妒的表现。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所以还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为更多的爱戏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教训是惨重的,闹过之后,那些元老们还会再拿什么东西出来轻易地相信别人,轻易地给别人吗?看来搜集的重担得交付给那些80后来完成了,虽然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这趋势也太有点过了,不要认为这是早期搜集资料的人保守了,我只能说是:与保守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