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知音》,历史传奇,曲折动人。看后萦回脑际,仔细品味后,在欣赏之余,似觉也有几点可议之处。
其一,关于“二十一条”的抗议行动。
影片前半部以很大篇幅写此,有学生游行,军警镇压,跳城自焚等场景。这是1914年的北京吗?有史可查:当时确有抗议行动,如十九省督军通电等,但并未形成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按当时历史条件,也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当时袁世凯扑灭“二次革命”不久,政权巩固,志得意满;而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必须有思想启蒙等主客观条件,这在当时并不具备。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始自1919年的“五四”运动(其导因还是“二十一条”),由此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新纪元。影片如此表现,将置“五四”运动于何地,如是,中国现代革命史势必改写,重新分期!
《知音》导演说:“二十一条的签订是重要的历史背景,修改时着重增加了这部分戏的份量。”此话前半句对,后半句则有待商榷,那要看增加了什么。增加的只能是在当时历史条件可能发生的,而不能在涉及到中国革命史的重大问题上任意颠倒。影片如此描写,固然壮烈(其实北京国子监前的示威场景、表现手法与北影同时成片的《伤逝》雷同,艺术上也欠新意),但历史环境失真,失真则不足信,反而引起一系列问题。
其二,关于小凤仙。
小凤仙是拔高了的人物,一开始就是个反对二十一条的忧国忧民的志士,她说:“二十一条如果签订,恐怕连放琴桌的地方也没有了。”这句话显然来自“一二·九”运动时“华北之大,已经放不下一张书桌”的名言,但二者相差二十多年。且不说当时的小凤仙,不大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就算她是个超群卓识之才,那么作为一个艳名显赫的妓女,又何以周旋于袁朝新贵间呢?
小凤仙的归宿,影片以蔡母派人将她接回湖南,泛舟湘江,悲愤弹琴为结尾,意在“点出主题,加强影片的艺术感染力。”艺术毕竟是以生活为基础的。这样处理,观众不能不思考:蔡锷已逝,妻妾在堂,小凤仙到湖南蔡府何以自处?是望门死守,还是离湘复出,再张艳帜,或另适他人?除非她去参加革命(这在当时不可能),否则无论前者或后者,都使小凤仙从拔高了的革命志士的高度一下跌落下来。编导意欲点出主题,其结果恰恰事与愿违,使人悬心。
历史影片,当然允许虚构、夸张。但虚构、夸张不能脱离历史:即历史上虽没有,实际上却可能发生,并且合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特定人物思想行动的逻辑。不能不顾历史,随意为之。还是要“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过于猎奇,人为拔高,必然导致环境失真,人物失实,使人不足信。不足信,又谈何艺术感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