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歌剧、话剧,一出接着一出,舞台演出尽管看起来十分热闹,但存在的诸多问题却常年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但影响了精品的产生,妨碍了市场的繁荣,也加重了艺术团体、演出商的负担。
开春以来,各地舞台再次进入旺季,乐团演出紧锣密鼓,剧团表演新作不断,外来节目频频亮相。但在这繁荣景象的背后,院团、演出商、剧院经营者却叫苦不迭,多年困扰演出市场的诸多问题仍未解决。
精品成本高
公益谁出钱
3月中旬,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创作的舞剧《英雄格萨尔》在国家大剧院成功演出3场,这部舞剧力作从2008年开始构思,前后共召开了200多次创作会议,多次赴藏区体验、采风。作品定位于史诗,精选了史诗原著中最为典型的故事和情节。音乐欢快喜悦、恢弘壮美、细腻柔情,不同的音乐情绪营造出丰富的表达层次,全新演绎了传统藏族音乐,既体现了藏族文化的神秘深厚,又贴近了现代审美要求。舞蹈结合了藏族文化特性,原创了马头鼓、牛角琴、马鞭舞等一系列新形式,还融合了戏剧、杂技、魔术、说唱等多门艺术形式,提升了双人舞的表演高度,受到了观众和专家的高度评价。不过,一些演出公司和艺术院团的负责人在赞叹之余也不无感慨:如今,这样的作品也只有军队艺术团体还有精力、能力、时间去完成了。除去政府部门专项拨款外,多数院团都负担不起越来越高的舞台演出成本。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总经理江凌说:一部优秀的舞台作品必须精心雕琢,而这需要时间和资金,即使有时间有资金,创作出来后靠市场也很难收回成本,更别提赚钱了。
3月23日,上海歌剧院在上海东方艺术中心上演交响合唱音乐会,1900多张门票开售仅10天就告罄,原因是30元至80元的低票价吸引了众多市民,这是歌剧院探索公益演出的一种尝试。但是,歌剧院管理层的压力却很大,音乐会的场租和排演成本都远远超出了票款收入,所以,只能偶尔为之,不能成为常态。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冯双白认为,像歌剧、舞剧、话剧这样的舞台演出,由于不是大众艺术,也不能靠市场来维持,因此,其低票价或免费的公益性演出,应该有一种制度性、政策性的长期支持。这样,才能让高雅艺术走进市民生活。
政府要支持
政策需完善
演出成本包括多方面,有交通、住宿、场租、宣传和报酬等,现在这一切费用几乎都在涨价,尤其是场租和宣传成本正在迅速提高。没有剧场的艺术院团在我国还很多,那些专门演出小剧场话剧的民营小剧社更是靠租场维生,结果,有的演出仅场租就达到了演出总成本的一半以上,使不少舞台艺术院团难以承担。而负担日益沉重的宣传广告费用,也使得许多精彩演出变得无声无息,严重影响了票房收入。
常年经营中外演出的“吴氏策划”总经理吴嘉童说,住宿和交通是纯粹的市场经济,政府部门不便干涉,但相当多的剧场和公共宣传空间却是政府拥有的资源。为了支持歌剧、舞剧、话剧等艺术演出,提升城市的文化含量,政府部门完全可以从剧场和宣传推广中体现政策的扶持,而这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他认为,由政府出巨资兴建的那些剧院,居然还收高额的场租简直不可思议。这些剧院不能完全采取市场经营或交由公司管理的方式,对舞台艺术,特别是市场程度不高但有文化价值的演出,应该在政府的调控下予以优惠;而公共宣传空间,也应该为文化繁荣大开绿灯,不能都按广告价收费,应该少收甚至不收。
不过,什么样的演出才应该由政府出面推动,这也是大家争论不休的问题。如果对所有的舞台演出都去支持,不仅做不到,还有可能因此让平庸之作大行其道。吴嘉童认为,这就需要配套的制度建设和完善的政策。他介绍说,在一些国家采用的是公示与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让社会和行家决定哪些探索性的演出需要扶持,哪些文化价值高的演出需要贴补,哪些对城市文化生活有重要意义的演出需要资金投入。
娱乐高征税
文艺可减免
娱乐属于文化,但文化不等于娱乐,文化的范围远比娱乐更广大。娱乐可以带来经济高收益,而文化却未必。可是,一些文化演出场所长期却按娱乐征税,中国文化“走出去”还可能被双重征税,这让剧场、演出商和文化公司非常苦恼。
天创演艺集团董事长曹晓宁说,舞台演出的观众在我国极其有限,真正的演出市场尚未成熟,买票看歌剧、话剧、舞剧的群体也没有培育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文化经营者还要按企业、按娱乐被征税,就会妨碍文化的发展。而那些让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公司和演出,还要在国内外被征收双重税,这也会挫伤文化“走出去”的积极性。
上海城市演艺公司总裁孙明章对税收也有一番感慨。他说,现在的中国文化“走出去”早已不是过去那种单纯出国演节目了,而是与国际演出商合作的产物,但现在支付国际合作者的款项都要先缴纳非服务贸易税,然后才能付款,而非贸税又相当高。另外,现在国内创作的很多节目也需要国外公司和专家的参与,可付款都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假如再加上个人所得税,总数就很不合理了。这样的税收,既不利于“走出去”,也不利于国内舞台创作、制作水平的提升。
位于北京东四十条立交桥东南角的瑞士公寓是雷子乐“笑工厂”的演出基地,作为北京当下最红的小剧场话剧,总裁张成晓勇认为,小剧场的设立在税收方面不应该与娱乐公司相同。“目前,我们每年除了5.5%的营业税以外,还有城建税、教育附加税、残疾人税等等,加起来已经在10%左右,这让处于萌芽状态的小剧场戏剧变得举步维艰。”他说,小剧场话剧的第一性并不是商业娱乐,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政府支持的公益性演出,所以,应该考虑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比如减税免税,或者税收补贴,或者以演出场次进行票面补贴。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市民走进小剧场。
不少专家认为,解决的关键是要分清什么叫文化创造,什么才是纯经营性演出。如果是纯经营性演出,像歌舞厅那样,当然应该按娱乐业收税,但很多公司和团体承担着繁荣戏剧舞台的使命,结果,挣不着钱不说,还要像夜总会一样缴税,就肯定不合情理。
营业就要缴税,这是商品经济时代的共识;而且,减免税收也未必就一定能够繁荣舞台演出,这也是不少人的想法。所以,对演出市场来说,如何在征税与扶持中找到一种合理可行的方式是当务之急。
“在我国演出市场不成熟、舞台演出市场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政府一定要在政策上加以扶持,但政策必须有针对性,无论场租、宣传还是减免税收,都要看是什么样的演出。不加区别地一律扶持,同样不可能推动舞台艺术的提高和发展。”吴嘉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