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副业”
师父为了增加点收入,为我安排了一门“副业”。
当时豪门富户,不管娶亲或出丧,总要大大显赫一番。娶亲,要用最讲究的花红彩车或大轿;死了人要装敛上等的棺材。什么“杉木十三元”、“阴沉木”、“黄花松”、“金丝楠”……。还要讲究漆过多少道,颜色要用朱红、银灰,花纹要用什么描金的描银的“五蝠捧寿”、“玉女金童”;棺木外面还要罩起一幢红色或蓝色金花银花的大棺帏,顶端安上斗大的金顶或银顶;由三十六、七十二、以至一百单八人的“大杠”、“小杠”抬着。这些杠夫,全是身强力壮,又经过特殊训练,走起来步法整齐,或快或慢象踏着一支无声的乐谱,有旋律、有节奏,稳稳地、活泼地行进。由一个手执“响尺”的人,指挥着。杠夫一律是青衣、快靴、红缨帽,腰系大带,上身穿着“坎肩”式的“号衣”。
此外还要有若干“仪仗队”在前面分成两行沿街行进。如果娶亲,“仪仗队”穿红色号衣;若是出丧,就一律白色孝袍,手里还举一根树枝,用白纸条缠起,把一些白纸毛毛粘在上边,名叫“雪柳”。
这些“仪仗队”全是临时雇的,每次可以赚、六七大枚(即当二十文铜钱使用的大铜元)。
我的“副业”就是干这个。由于我的身体矮小,不论红衣或孝袍,穿起来全不合适,就只好用一些绳带系短。最苦的是那靴子,常常比我的脚大好多,行走起来,既沉重又不方便,往往是把两脚磨出水泡,弄得鲜血淋漓。
如果是丧事,到了坟地以后,久于“仪仗队”这行的人,早把“雪柳”一丢,脱下孝袍腋下一夹,回“杠房”领钱回家了。我初到北京,道路生疏,记不清杠房在什么地方,还舍不得丢开那根“雪柳”,于是就举着它在街上转来转去。有时夜深了还找不到家,只好在什么角落睡过一夜算了。
回来后,当然还要挨师父一顿臭骂,师娘一顿冷嘲热讽:“我没见过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废物!我们倒霉就倒在这‘蠹才’的身上了!”
想不到若干年后,我正在天津演出,师娘故世了,丧葬费无着,师父来找我,我送了三十元的“葬仪”。这恐怕当年她骂我是“蠢才”时,想不到的事罢。
我出师之后,有了一点小名声,不管是师父,师娘或师哥,就常常轮流到我这里来“借贷”。我绝不让他们“空手而归”。他们有时候还故意这样提醒几句:“若不是你师父‘夹板’你你师娘管教你......你那能有今天,那能成个‘角’啊!……你说一一‘小迷糊’!”
“对!”我只有笑笑回答说:“确实,亏得师父的‘夹板’;师娘的‘管教’,……我如今已圣不再是‘小迷糊’了!”
大概他们认为,这样称呼我学艺时的诨名,是表示一种“亲切”的关系罢?或者是提示我不要“忘本”。是的,直到今天,我也不敢忘了,我是怎样成为一个“角儿”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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