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京剧曲调谱写语录和毛主席诗词,使人们觉得京剧曲谱的能量也是很大的。有些京剧语录和诗词比较勉强,带有明显的削足适履的痕迹。但是有一些是很顺畅,有气魄,有感情,有意境的,比如裘盛戎唱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李维康唱的“风雨送春归”。有的唱腔设计的同志说:这些都能唱,还有什么不能唱的呢!
这就让人想到另一个问题。为什么京剧唱词的格律一定要死守着二二三、三三四、上下句这样的框框呢?
有没有什么道理?据说是有:这是京剧的唱腔规律所决定的。京剧唱腔每一句分三小节,一小节的拍数是相对固定的,因此唱词字数不能参差;上下句,上句押仄声,下句押平声,是因为平声可以延长,便于“曼声歌唱”,即“使腔”。但是:《贵妃醉酒》的字句并不整齐,它不是板腔体,而是曲牌体,怎么也能唱了呢?平声么?北京话的阴平是高平调,阳平是升调,倒似乎便于延长,然而京剧原用湖广音,湖北话的阳平是降调,不便延长,那又如何解释呢?而且,大家都知道京剧使腔并不都在下句,上句使腔的时候更多一些;而且,京剧的“按字行腔”是指小腔而言,至于大腔,则除了开头部分受字音的制约,字既吐出,下面的腔与字音已经没有关系了。因此,这些道理不能说服人。
只能说,京剧的格律是一个历史的、人为的现象,是习惯,是约定俗成,没有一定的道理。它大概是来源于说唱文学。这样的格律有两个缺点,一是宜于叙事而拙于抒情(旧戏唱词往往有第三人称的痕迹);二是死板少变化。唱词格律的简陋、死板,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京剧艺术的凝固性。
老一辈的京剧艺术家已经自觉不自觉地突破了框框。《法场换子》、《沙桥饯别》都在二黄三眼里垛了几个四字句。《上天台》的三眼在结尾后又饶了一句“你我是布衣的君臣”,是所谓“搭句”,即唱了两个下句。程砚秋真大胆。他把《胡茄十八拍》的第十四拍一字不动地唱了出来,而且顿挫一如原诗!梅兰芳唱的《三娘教子》:“小东人下学归,我教他拿书来背,谁知他一句也背不出来。手执家法将他打,他倒说我不是他的亲生的娘,啊,老掌家呀!”这是什么?这是散文,根本不押韵!然而很有感情。
我深深感到,京剧格律有突破、丰富的必要。我觉得可以把曲牌体吸收进来。词曲在写情上较之原来规整的古近体诗无疑是一个进步。我曾经按谱填词写过昆曲,发现这种貌似严格的诗体,其实比二二三、三三四自由得多,上下句不必死守。可以连用几个上句,或几个下句,以适合剧中感情的需要。古诗用韵,常常是平仄交替。一段之中也可以转韵。杜甫的古诗都是一韵到底,白居易的古诗就按情绪需要不断地转韵。一段二三十句的京剧唱词,为什么只能一道辙呢?转韵有好处,可以省层次,有转折。我甚至觉得京剧完全可以吸收一些西洋诗的押韵格式,如间行为韵,ABAB;抱韵,ABBA……
不是为格律而格律,不是跟京剧的传统格律捣乱,不是别出心裁,是为了把京剧往前推进一步。新的内容、新的思想,新的感情,要求有新的格律。
当然不是要京剧格律搞得稀里花啦,原来的格律全部抛弃。主体,仍应是二二三,三三四、上下句。 担心这样搞会不象京剧么?请听“风雨送春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