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对阿Q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两方面实在是又统一又矛盾。体现在阿Q身上,则是既有可爱、可怜的一面(如能劳动、想造反,但又受迫害),又有可笑可讥的一面(如“精神胜利法”)。
鲁迅曾明确谈过写这篇作品的主旨,那就是“画出国民的灵魂来”。揭露当时我国国民性中的劣根性,以便“引起疗救的注意”,从而振奋民族精神,改变国家命运。这条红线可以说贯穿着鲁迅先生的一生中全部著作,而《阿Q正传》更是其中突出的一部。我认为鲁迅在这部作品中,重点并不在于描绘阿Q的不幸,而着重在于描绘他在“不幸”中的“不争”,着重刻划他的“精神胜利法”,即鲁迅多次在杂文中揭露和讽刺过的“中国人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是正路”。(《论睁了眼看》)
最近演出的《阿Q正传》,恐都更加着力于他的“不幸”,而“不争”的一面似乎有所冲淡。比如,阿Q因为姓赵而被赵太爷打耳光,因为避讳而被别人碰头等情节,固然是原作固有的,但在舞台演出中,显然过分强调,阿Q被猛打三个耳光,然后被揪住辫子往石头台阶上碰头,以至阿Q许久站不起来,这就对阿Q的痛苦遭遇过分渲染,以至当阿Q骂一句“儿子打老子”时,不但不使人觉得可笑,反而觉得十分令人同情。
在鲁迅的原作中,阿Q自打耳光是因为在赌博时和人打架而钱被偷,为了泄愤,自打嘴巴,居然就象打了别人一样而“立刻转败为胜了”,这是“精神胜利法”的登峰造极之举。而话剧改成了因他向吴妈求爱失败而自怨不该想女人,自打耳光。这就成了严肃的自责,只能使人觉得格外值得同情,没有一点可笑的因素,与原作大异其趣了。后来,悲剧发展下去,直至最后陈尸舞台,“不幸”已完全压倒了“不争”,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台词:“阿Q并没有断子绝孙……而是子孙绵延,至今不绝”,恐怕只能使观众想到这样的意思:这样的悲剧并没有结束,还会有很多人受苦,或这样的反抗斗争是不会停止的,一定还会坚持和发展下去。这不是与原作的意图有所游离而其针砭作用就大为削弱了吗?
由此可见,怎样正确处理“不幸”与“不争”的关系,实为改编和演出中的重大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