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北京看苏州市京剧团演出的《李慧娘》时,见到一次“撒火彩”。当李慧娘的冤魂上场前,由下场门方向,自侧幕内从上而下抛出一片火光。然后是李慧娘徐徐出场。这片火光的作用,能使观众惊醒起来,注意冤魂出现,比不见火光的悄静上场,有强烈的感染力。所以这项传统技艺,令人赞美!
《中国戏剧史长编》载:“剧中有火烧或鬼怪出场,则撒火彩。”说明这项技艺,由来已久。《京剧常识》载:“它的功夫,完全在手上,动作要敏捷,尺寸要准’确,说着就着,要熄便熄。如果未经苦练,功夫又不到家,那么撒出的彩火(按:对撒火彩的另一名称),不是有头无尾,一定着了上面,不着下面;再危险些,会弄得灼伤自己。”这又说明它是一项很吃功夫的难度较大的技艺。
撒火彩的基本形式有“月亮门”、“连珠炮”、“倒簪”、“托塔”、“过梁”等五种。由这些基本形式交错变化,更可以构成“吊云”、“火塔”、“盘香道”、“满堂红”、“仙人过桥”等等繁多花样,便于配合演员表演,烘托舞台气氛。
近期所见那种由侧幕内撒出的火彩,按已有名目予以考察,是由近及远撒出,类似“过梁”。这一撒法,具有烘托气氛的作用,至于和演员表演的结合,则不够密切。因为冤魂是旋转着身躯由墓中出现,这时的火彩,要暗示其满腔积愤、控诉无门的处境,火彩应采用自下而上的“倒簪”和连续不断的“连珠炮”两种方法配合撒出,对演员表演才会发挥良好的协助作用。
这次火彩为什么发生避繁就简的问题?我的粗浅判断,不是由于演出单位不了解撒火彩的种种情况,而是因为对隐蔽检场的观点没有破除,因而虽然实行了值得赞许的撒火彩表现方法,但是和传统戏曲舞台上的撒火彩技艺,就难免存在一些差距。
我认为,撒火彩是一项传统戏曲演出的特技,应当研究改进,发扬光大。 |